以馆藏文献为依托,为需求方提供馆际互借服务,以提高文献利用率,进一步实现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申请单位指定1—2名委托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在办证处办理馆际互借证。
1、办理馆际互借证免收保证金2000元、工本费注册费25元,及注册费100元。
2、馆际互借证每卡可借图书200册,借期4周,可续借一次,时间为4周。
3、读者卡只能由委托人本人使用,如更换人员,需要持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书办理交接手续。
4、所借图书必须按期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滞还费,每日每册0.2元。
5、图书续借,须将所借图书带来办理续借手续。
6、请爱护图书,仔细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勾画或缺页等情况,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本馆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规定请参照《北京市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共知共建共享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