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都图书馆采用“一馆三址”的服务模式,由首都图书馆华威桥馆址、北京城市图书馆和首都图书馆大兴机场分馆共同构成,面向所有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其中,少年儿童阅览区域主要服务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读者,其他区域主要服务年满13周岁(含)以上的读者。
2.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
3.文明使用阅览座位,一人一座,不抢座,不占座。
4.馆内请保持安静,避免喧哗;请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模式或震动状态,接打电话请移步至非阅览区。
5.请在指定区域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有色饮料和含糖饮料进入阅览区域。
6.请爱护馆内文献和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建议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8.请共同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按照垃圾分类规则投放废弃物。
9.请勿携带以下物品入馆:
(1)宠物(导盲犬等特殊工作犬除外,需提供有效证件)。
(2)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除老、幼、病、残、孕读者所携带的必要的轮椅、婴儿车以外的代步工具(代步工具仅限特定人群代步使用,禁止用于运输装载物品),如滑板车、自动平衡车、自行车、轮滑、儿童三轮车、野餐车、营地车、手拖车、拖挂车等。
10.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随意挪用、触动和损坏馆内消防设施、器材。
11.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注意用电安全,禁止擅自外接电源。
12.禁止在馆内开展自媒体直播、录播等商业性拍摄活动;禁止在馆内使用闪光灯、自拍杆等摄影器材拍摄;未经允许,禁止进行各类表演、宣传、采访、社会调查、宗教活动、售卖商品或服务等非图书馆活动。
13.13周岁以下读者可在监护人全程陪同及有效看管下入馆。监护人请遵守阅览秩序,规范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行为,保障其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若因监护不当影响正常阅览秩序或违反馆内规定,工作人员将予以劝导。
14.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首都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