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内全面实行免证阅览,外借须办理读者证,依据读者证类型提供相应的外借服务。
补证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补证费 | 工本费2元 | 读者挂失后,于有效期内补办 |
文献复制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文献保护费 | 复制报刊文献(清代以前,含清代) | 2元/页 |
| |
复制报刊文献(民国时期) | 1元/页 |
| ||
复制馆藏照片、图片、拓片、图纸档案等特种文献(清代以前,含清代) | 50元—300元/页 | 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品种、幅面大小定 | ||
复制馆藏照片、图片、拓片、图纸档案等特种文献(民国时期) | 30元—200元/页 | 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品种、幅面大小定 | ||
复制馆藏照片、图片、拓片、图纸档案等特种文献(1949年—1975年) | 10元/页 |
| ||
复制普通古籍 | 2-6元/页 | 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品种、幅面大小定 | ||
复制善本古籍 | 6-20元/页 | 清乾隆后刊本、抄本6元,清乾隆前(含乾隆)8-20元;珍稀孤本、稿本、特殊情况酌情加收保护费 | ||
复制民国图书 | 1-2元/页 | 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品种、幅面大小、特殊情况酌情加收保护费 | ||
复制费 (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30%) | 复印费 | A4 | 普通0.3元/页 |
|
A3 | 普通0.6元/页 |
| ||
B5 | 普通0.3元/页 |
| ||
B4 | 普通0.5元/页 |
| ||
缩微胶片还原打印 | A4 1-2元/每拍 | 1949年前文献2元,1949年后文献1元 | ||
扫描 | 1元/张 | 限分辨率300dpi以下(含300dpi) | ||
打印 | A4黑白 | 0.5元/张 | ||
A4彩色 | 3元/张 | |||
A3黑白 | 1元/张 | |||
A3彩色 | 5元/张 |
注:扫描、打印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为单面费用
读者违规处理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读者违规处理* | 滞还费 | 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少儿文献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 |
损坏 | 2-30元/册 | 1949年前文献按文献珍贵程度决定 | |
遗失 | 以文献出版时间确定赔偿标准 | 或赔偿原版图书、资料,另收加工费5元 | |
侵占、偷窃 | 按文献原价格的20-50倍 | 按文献珍贵程度决定,根据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读者违规处理参见《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我馆根据《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同时配合《首都图书馆收费一览表》的实施,对读者违规处理依据的具体内容作出以下说明,方便读者监督我馆读者服务工作:
一、滞还费
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少儿文献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二、损坏
1、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2-10元,按以下标准赔偿:
1)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1-5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2元;
2)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6-2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5元;
3)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21-4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10元;
4)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超过41页以上或超过文献页数30%以上的,按文献的原价格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文献。
2、对批划、涂改、污损其他文献者,按以下标准赔偿:
1)批划、涂改、污损库本文献1—4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按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赔偿标准的3倍赔偿;批划、涂改、污损库本文献超过41页以上或超过文献页数30%以上的,按丢失库本文献的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文献。
2)批划、涂改、污损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珍贵文献、特藏文献按文献珍贵程度决定;
3)批划、涂改、污损普通古籍、善本文献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3、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丢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4、对于被动物污损的文献,无论污损程度轻重,一律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按文献的原价格赔偿,赔偿后不得索要原文献。
三、遗失
1、丢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抵赔,并另加5元加工费。
2、从系统应还书日期起,限期2周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并另加5元加工费:
1)国内出版的普通中文文献:1949年至197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6年至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91年至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10倍赔偿;1996年至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格的2-3倍赔偿,其中近三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2倍赔偿;
2)进口原版外文文献,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
3)舆图、缩微文献、小册子、照片等特藏文献,按原价格的20倍赔偿;
4)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5)古籍文献指实际成书的出版年代在1911年(含1911年)以前的书籍,具体的赔偿标准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6)未标明价格的文献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本,丢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4、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系统应还书日期至实际归还文献日的滞还费。
5、库本文献丢失按普通文献赔偿标准的2倍赔偿。
四、侵占、偷窃
1、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视文献珍贵程度,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20-50倍交纳违约金。
2、成套多卷本,偷窃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交纳违约金,交纳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3、被窃文献原价超过300元,可视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他相关规定
1、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滞还费和赔偿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
2、对违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我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当事人读者卡,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电子阅读设备维修收费:
部件 | 价格(元) |
手持电子阅读器 | 2480.00 |
U阅迷你书房 | 200.00 |
显示屏 | 600.00 |
充电器 | 50.00 |
内置锂电池 | 200.00 |
数据线 | 15.00 |
布套 | 20.00 |
手绳 | 10.00 |
面盖 | 15.00 |
后盖 | 15.00 |
数字按钮 | 20.00 |
电源按钮 | 10.00 |
功能按钮 | 15.00 |
螺丝盖(每个) | 2.00 |
按钮(每个) | 2.00 |
白色包装盒 | 1.10 |
A+增强型的兰色外套 | 4.00 |
C+的包装盒(内盒) | 1.00 |
其他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其他收费 | 参考咨询、剪报服务、代检代查及其他委托服务 | 按实际服务内容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