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收费一览表

收费一览表

馆内全面实行免证阅览,外借须办理读者证,依据读者证类型提供相应的外借服务。


补证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补证费

工本费2元

读者挂失后,于有效期内补办


文献复制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文献保护费

复制报刊文献(清代以前,含清代)

2元/页

 

复制报刊文献(民国时期)

1元/页

 

复制馆藏照片、图片、拓片、图纸档案等特种文献(清代以前,含清代)

50元—300元/页

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品种、幅面大小定

复制馆藏照片、图片、拓片、图纸档案等特种文献(民国时期)

30元—200元/页

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品种、幅面大小定

复制馆藏照片、图片、拓片、图纸档案等特种文献(1949年—1975年)

10元/页

 

复制普通古籍

2-6元/页

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品种、幅面大小定

复制善本古籍

6-20元/页

清乾隆后刊本、抄本6元,清乾隆前(含乾隆)8-20元;珍稀孤本、稿本、特殊情况酌情加收保护费

复制民国图书

1-2元/页

根据文献珍贵程度、品种、幅面大小、特殊情况酌情加收保护费

复制费

(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30%)

复印费

A4

普通0.3元/页

 

A3

普通0.6元/页

 

B5

普通0.3元/页

 

B4

普通0.5元/页

 

缩微胶片还原打印


A4  1-2元/每拍

1949年前文献2元,1949年后文献1元

扫描


1元/张

限分辨率300dpi以下(含300dpi)

打印

A4黑白

0.5元/张


A4彩色

3元/张


A3黑白

1元/张


A3彩色

5元/张


注:扫描、打印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为单面费用


读者违规处理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读者违规处理*

滞还费

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少儿文献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损坏

2-30元/册

1949年前文献按文献珍贵程度决定

遗失

以文献出版时间确定赔偿标准

或赔偿原版图书、资料,另收加工费5元

侵占、偷窃

按文献原价格的20-50倍

按文献珍贵程度决定,根据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读者违规处理参见《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首都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实施细则

 

我馆根据《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同时配合《首都图书馆收费一览表》的实施,对读者违规处理依据的具体内容作出以下说明,方便读者监督我馆读者服务工作:

一、滞还费

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最高上限为30元/册;少儿文献0.1元/册/日,最高上限为20元/册。

二、损坏

1、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2-10元,按以下标准赔偿:

1)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1-5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2元;

2)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6-2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5元;

3)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21-4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赔偿10元;

4)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超过41页以上或超过文献页数30%以上的,按文献的原价格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文献。

2、对批划、涂改、污损其他文献者,按以下标准赔偿:

1)批划、涂改、污损库本文献1—40页且不足文献页数30%的,按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赔偿标准的3倍赔偿;批划、涂改、污损库本文献超过41页以上或超过文献页数30%以上的,按丢失库本文献的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文献。

2)批划、涂改、污损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珍贵文献、特藏文献按文献珍贵程度决定;

3)批划、涂改、污损普通古籍、善本文献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3、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丢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4、对于被动物污损的文献,无论污损程度轻重,一律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按文献的原价格赔偿,赔偿后不得索要原文献。

三、遗失

1、丢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抵赔,并另加5元加工费。

2、从系统应还书日期起,限期2周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并另加5元加工费:

1)国内出版的普通中文文献:1949年至197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6年至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91年至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10倍赔偿;1996年至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格的2-3倍赔偿,其中近三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2倍赔偿;

2)进口原版外文文献,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

3)舆图、缩微文献、小册子、照片等特藏文献,按原价格的20倍赔偿;

4)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5)古籍文献指实际成书的出版年代在1911年(含1911年)以前的书籍,具体的赔偿标准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6)未标明价格的文献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本,丢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4、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系统应还书日期至实际归还文献日的滞还费。

5、库本文献丢失按普通文献赔偿标准的2倍赔偿。

四、侵占、偷窃

1、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视文献珍贵程度,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20-50倍交纳违约金。

2、成套多卷本,偷窃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交纳违约金,交纳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3、被窃文献原价超过300元,可视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其他相关规定

1、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滞还费和赔偿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

2、对违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我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当事人读者卡,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电子阅读设备维修收费:

部件

价格(元)

手持电子阅读器

2480.00

U阅迷你书房

200.00

显示屏

600.00

充电器

50.00

内置锂电池

200.00

数据线

15.00

布套

20.00

手绳

10.00

面盖

15.00

后盖

15.00

数字按钮

20.00

电源按钮

10.00

功能按钮

15.00

螺丝盖(每个)

2.00

按钮(每个)

2.00

白色包装盒

1.10

A+增强型的兰色外套

4.00

C+的包装盒(内盒)

1.00

其他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其他收费

参考咨询、剪报服务、代检代查及其他委托服务

按实际服务内容收取